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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民政计财事业 奉献一流不凡业绩
 
投稿:张亚辉    日期:{2008}年{06}月{12}日     【字体: 】【打印】【关闭

 

——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计财股长刘应清事迹介绍

 

刘应清,女,1969年7月出生,1990年参加工作,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颍上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计财股长一职。刘应清同志自1993年调入民政系统以来,始终坚守着一个信念:满腔热忱,默默奉献,为人民群众当好民政资金的卫士,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惠及于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多年耕耘终结出累累硕果,她先后被县委、县政府和市妇联授予调整产业结构工作队“先进个人”和“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确保各类民政资金拨付管理做到“万无一失”

民政局的工作宗旨就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不断深入,民政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刘应清同志自负责民政局计财工作以来,就一直把工作岗位作为自己人生最大的舞台。

2003年,一场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降临到颍上人民头上,救灾工作成为了全县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刘应清当时具体负责全县所有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焦岗湖破圩的8、9月间,沿湖的杨湖、鲁口等灾区的群众因长期水围导致生活艰难,急需一批蔬菜、煤球、帐篷等生活必需品。灾情就是命令,她浑然忘却了近40度的炎炎烈日当头,用最短的时间将救灾物资送到灾区,解决了灾民的燃眉之急。在接受、下拨救灾捐赠款物最为密集期间,她吃住在岗位,详细列清了每一笔帐目,做好了每一道手续。面对各种枯燥、繁琐的清单、帐目、数字和因通宵达旦的工作,面对女儿的埋怨和丈夫的不理解,面对也已遭受水患的家庭,她无怨无悔!由于工作扎实,确保了每一笔救灾捐赠款物的收支平衡和事出有据,保障了全县各项救灾工作的正常开展。2004年春季,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计组对我县2003年特大洪涝灾害以来的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审计,他们认为我县的救灾款物使用符合国家法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严重违规问题。我县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也得到了省民政厅、审计厅、财政厅和市民政局等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为我县赢得了荣誉,增得了光彩。

2005年下半年,我县在安置环境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强力推进了安置工作的改革,鼓励和支持城镇退役士兵积极走自谋职业之路。民政局作为主管单位承担了大量的工作,上级要求刘应清在抓好主要业务的同时,集中精力为安置经费的保障和运转“保驾护航”。连续4个月高强度的工作,她硬是咬紧牙坚持了下来,高效及时的保证了1千多万元安置经费的拨付运转。

伴随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步伐,民政事业经费支出近几年也是节节攀升,每年达数千万。为了把这些惠及于民的钱管好用好,刘应清多年来始终坚持审核支出单据,做到了每月必审、每项必审、每张单据必审。在审核中始终坚持工作程序不变、工作标准不变、工作作风不变。每年审核的单据达几万张。有同志劝她:“刘主任,这样干太累了,改用抽查的办法不行吗?”,她总是坚定地说:“不行!”。她常常告诉身边的同事:这样干工作虽然累点儿,但是通过审核每一张支出单据,心中才有底,才能对群众说,你们的钱我看住了,才能对党和政府说,组织交给的任务我完成了,才能拍着胸脯说我是用心盯着、把着“救命钱”和“安定钱”的,你们放心吧!

正是由于她多年来“百密无一疏”式的严格把关,确保了几年来各项民政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了帐目健全、收支相符,无超范围使用和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

把好民政机关财务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

计财股相当于民政局机关的后勤保障部门,在抓好各专项民政资金拨付的同时,刘应清还能够积极向局党组提出财务工作建议,编制单位年度预算,作单位财务参谋,为各项开支把好关。

票据核报工作是机关财务工作的重点,多年来,她始终坚持“把好最后一道关口”,认真核对所有票据,通过严格把关、认真核对,保证了各项收支的科学合理,保证了机关财务工作的健康运行,进一步维护了民政工作的纯洁性。按照要求,刘应清还认真抓好了各类民政事业数据统计报送工作,无论是快报、月报和季报,都能够做到了按时准确上报。

2007年,上级布置开展建立和完善民政电子台帐工作任务。她不辞劳苦,连续加班加点,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了工作任务,台帐数据分别填到村、居委会一级和县本级,整个工作没出现逻辑性错误,保证了填写对象真实、准确,达到了上下协调、相互衔接、信息共享的目标。

工作实践中,刘应清还坚持大力推行 “阳光财政”,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在每一次下拨救灾款物时,都能够及时将下拨至基层的救灾款物到户情况在分别乡镇、村政务公开栏进行了“三榜公示”,并在“政务信息网”上进行长期共示,确保社会知情。在全县累次开展向灾区困难群众献爱心捐赠活动中,她每天都坚持将当日接受捐赠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确保社会各界知情。

多年来,刘应清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模范遵守财经纪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加强党风廉正建设;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在会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使自己成为一名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严明的职业纪律,熟练的职业技能,高度的职业责任感的财务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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