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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实施民生工程 促进构建和谐颍上
 
投稿:张亚辉    日期:{2008}年{06}月{12}日     【字体: 】【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着眼普惠、搭建平台、倾斜薄弱、逐步推进”的原则和市委、市政府对我县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早日进入全省十强”的要求,围绕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突出问题,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县委、县政府于今年元月份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二十三项民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决定从今年开始,在省十二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启动和实施二十三项民生工程,着力提高城乡困难居民保障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实施民生工程,构建和谐颍上,要理解和把握和谐社会的内涵。

首先,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

 胡锦涛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其次,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的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第三,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

现阶段民生问题凸显,表明在国家持续发展中,城乡居民的生活追求产生了质的飞跃。

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中外历史表明,民生问题决不是老百姓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问题,而是关于国家发展进步与政权兴亡的根本问题。民生问题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着的问题,因为人们追求的生活目标总是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提高,原有的民生问题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民生问题。当前,全国还有10%的低收入人口需要社会救助。教育作为民生之基,还存在着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受教育的机会不公平等问题。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形势相当严峻。收入分配作为民生之源,还存在着失衡、失范与不公的现象。良好的教育,稳定就业,公正的收入分配,可靠的社会保障体制,健康的生活环境,自由平等的发展空间是现今人们的追求。

近两年,在我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安置难、城乡困难群体生活难、上学难和看病难等民生问题日益凸现,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刘辉同志在接受《决策》杂志社采访时明确指出:我县实施的23项民生工程,主要着眼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上学难、看病难问题,是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颍上今年要拿出1亿元以上的财政资金来落实这23项民生工程,通过这23项民生工程,就像春风化雨一般,能够使颍上的人民群众感受到共产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享受到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惠、成果和尊严。

作为民政部门,如何将县委、县政府的决定贯彻到实处,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今年以来,我局及时转变观念,多措并举,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推动我县和谐社会建设。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民政局作为县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维护涉军群体合法权益、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推进社会福利事业进步等多项职能。民政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群众解愁,直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排忧解难,是党和政府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承担着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职责。其工作宗旨就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是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不断深入,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在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的二十三项民生工程中,涉及民政局主办的共有10项:一是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三是加大农村集体性质敬老院建设扶持力度,四是继续深化复退军人安置政策改革,五是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机制,六是建立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贴保障制度,七是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八是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九是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十是实施关爱老人工程。

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会同财政局制定了《颍上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按照规定程序,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683元的41625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分类救助。根据家庭贫困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劳动能力,划分了年人均300元、260元、220元三类保障标准,人均年救助260元。截至目前,共发放农村低保金46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安排 166万元。

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全县16440名五保对象已按政策和程序全部纳入供养范围,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截至目前,已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986.4万元。

扩大农村敬老院规模,提高集中供养水平。今年计划新建、改建10所农村敬老院。按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工作思路,将敬老院建设与旧村室、旧学校等闲置用地改造和灾区倒房重建相结合。全县共有15个乡镇提出建设申报,计划投资660万元,新建7所、扩建4所、维修18所,实现新增床位646个。截至目前,八里河镇已维修10所,耿棚镇已建成2所,实现新增集中供养五保老人216人。

深化复退军人安置政策改革。在2005年退伍安置工作改革成功以后,我们继续强力推行了以自谋职业为主的货币安置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鼓励退役士兵参与人才市场竞争。2007年县财政预算840万元,对153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货币化安置。截至目前,已实现安置任务过半,发放自谋职业金400万元。

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机制。2006年底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200人,经严格审批,已从2006年1月执行;今年初申报199人,已从4月执行;7月份又审批了66人,现已累计施保465人。按照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已累计发放资金总额 33万元,其中县财政安排72万元。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城镇规划区实行土地开发的拆迁人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经费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目前已将65户、174名慎城镇拆迁困难居民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6156户、12628人。经核实审批,新增了925户、1960人,取消了340户、674人的低保资格。保障标准颍城165元,其他乡镇145元,月人均补差83元。截至目前,已发放城市低保金714.72万元。

建立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贴保障制度。为巩固基层政权、解决现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在农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岗位上连续任职满三届(9年)以上,现离职,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给予固定生活补贴。全年共需发放固定生活补贴73.8万元,此项经费从县财政列支。今年已及时兑现了1332名离职村干部的固定生活补贴,完成了建档等基础工作,建立了补贴经费的打卡发放机制。

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我局已会同财政局拟制了《颍上县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因工程用地、城镇开发、淮河治理、工业用地等原因形成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年满60周岁的老年、残疾、患重病的失地农民,人均土地少于0.2亩的,在没有其他政策补偿的情况下,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补助,纳入农村低保。经调查摸底,全县共有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9656人,年人均需发放救助金260元,全县需发放失地农民保障金251.05万元。

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颍上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开展了医前救助、医后救助、一次性救助和小额临时救助,丰富了救助手段,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全县共投入城乡医疗救助金350万元,其中省拨260万元,县配套90万元。截至目前,已发放医疗救助金105万元,其中为农村五保户和低保对象缴纳新农合参合资金42.4万元,并对74名城市贫困居民和253名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制定了《颍上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方案》,对全县优抚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对l099名优抚对象实行了门诊补助,发放补助金19.76万元,对73名优抚对象进行临时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2万元。

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对艾滋病人“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大对艾滋病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救助力度,会同财政、卫生部门编制了《颍上县重大传染病人医疗救助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实施细则》,分类对5名艾滋病人、6名艾滋病感染者和7名艾滋病遗孤进行定期救助,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艾滋病病人月人均救助标准100元、感染者50元、单亲遗孤60元、双亲遗孤100元、艾滋病儿童患者150元、艾滋孤老100元,全年需发放救助金3.1万元,其中上级下拨3.1万元。

实施关爱老人工程。县财政解决100万元,加快农村老年之家建设步伐,开展老年大学教育活动。为老干部和城乡百岁以上老人定期体检。认真开展百岁老人摸排统计,及时兑现31名百岁老人的长寿保健费。百岁老月人均发放长寿保健费100元,全年需发放37200元。截至目前,已发放18600元。

(二)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多措并举抓民生

组织到位。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落实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颍上县民政局实施二十三项民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任务分解表》,将10项民生工程分类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对职责、任务、进度、要求、时限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颍上的主要内容进行落实。我们感到,民生工程要想真正实施好,抓出实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此,集中人力、物力对全县所有在册的城乡定期救助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摸底,每一名救助对象都进行拍照备案,保证了政府的救助行为能够“有的放矢”。简化城镇低保审批程序,实行“随到随审”,分解了审批量,提高了审批质量,缩短了审批时限。加强调查研究。经常组织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倾听基层群众呼声,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示到位。对审核后的城镇低保对象、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百岁老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除在乡镇、村进行张榜公示外,全部在“颍上县政务信息网”上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监督检查,大力推进“阳光民生”。

宣传到位。通过电视台、政务信息网、报刊、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民生工程进展和落实情况,提高大家对此项工作的了解,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民生工程中去。

实施民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今后,我们将时刻牢记宗旨,切实履行职责,做一个有心的人,用心了解社情民意;做一个心重的人,把人民民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做一个心诚的人,诚心诚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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